王勇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国山地户外运动高质量发展,构建山地户外运动安全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山地户外运动蓬勃发展,逐渐成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方式,也成为激发体育产业活力、推动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我国山地户外运动在制度供给、标准建设、管理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存在一定风险隐患。体育总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户外运动和相关赛事活动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提升监管和执法能力,统筹山地户外运动和相关赛事活动的发展与安全。
一、健全赛事安全监管制度,构建赛事安全监管体系
2023年1月1日,体育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山地越野赛事活动、山地多项赛事活动、户外拓展赛事活动等登山相关活动被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登山中心)针对山地户外赛事活动制定出台了各类赛事指南、参赛指引及安全监督等安全类文件二十多项,为赛事举办者和参与人员提供更为明确的安全指引,确保赛事活动举办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登山中心通过建立分类分级审核审查制度和赛事活动安全监督制度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山地户外运动安全监管的标准,确保山地户外赛事活动安全、健康和规范发展。
二、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为加强高危险性项目监管力度,体育总局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方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新《体育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统筹地方体育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2024年3月20日-23日,政法司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约120余人,在江苏省苏州市开展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培训班,设置行政执法基本理论和原则、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系列标准应用、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许可条件与申请材料解读等课程,切实提高地方体育行政部门行政执法能力,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执法水平。各地体育行政部门严格落实赛事活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构建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落实赛事“熔断”制度,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能。
登山中心自2001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山地户外运动从业人员和参与人员的培训工作,多年来坚决贯彻“科学、文明、安全、环保”的培训理念,先后推广开展了“全国户外安全教育计划”“全国山地救援体系”建设等公益项目,为群众参与山地户外运动提供了保障,取得显著效果。在高危险性山地户外运动方面,登山中心于2024年4月组织召开了首期全国山地户外运动赛事组织管理培训班,加强户外赛事活动组织安全管理培训,并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联合央视频针对登山户外运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推出系列安全科普视频,加强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引导全国山地户外运动爱好者安全、科学参与登山户外运动。
三、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山地户外救援能力
体育总局指导地方体育行政部门不断加强同消防救援、自然资源、文旅等部门的合作,与相关部门共同探索建立山地救援风险综合研判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研习典型案例,总结固化国内外相关经验做法,不断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立足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任务,稳步推进山岳救援力量和能力建设,组建山岳救援队266支,每年组织开展绳索救援技术培训和实战化演训;同时,加强山岳救援国际间交流与合作,与马来西亚国家灾害管理局、法国应急管理部门等举办研讨班、培训班,有效促进了消防救援队伍山岳救援技术和能力提升。
您的建议系统分析了我国山地户外运动发展形势,客观指出了存在的现实问题,并结合我国国情、社情,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非常值得学习借鉴。下一步,体育总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三管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构建山地户外运动安全体系,全面提高山地户外赛事活动组织水平,推动山地户外运动安全有序、高质量发展,为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