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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依法申办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无需消防部门审批

发布时间:2025-07-02 |栏目:产业政策 |浏览次数:11

6月30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北京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新闻发布会。据介绍,为推动“优化消防服务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落地实施,市消防救援局结合企业反映较多、关注较为密切的问题,制定了消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正负面清单,其中,正面清单包括8个方面。

新闻发布会现场。(首都之窗 李磊 摄)

1、依法申办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无需消防部门审批(备案)。

2、商圈(商场)管理运营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促销、外摆活动,无需消防部门审批(备案)。

3、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可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人主动申请办理的,消防部门予以受理。

4、对于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企业可以拒绝接受消防部门入企检查

5、消防部门不限制餐饮烹饪及传统工艺制作使用燃气、果木、炭火等明火。

6、消防部门不限制新能源电动汽车在商场、停车场(库)等区域展示、停放、充电

7、消防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服务包企业的对接联系和诉求解决。

8、消防部门接受企业单位预约,上门开展消防技术指导服务。

市消防救援局表示,欢迎企业、市民朋友通过来信来函、政务电话、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方式,向消防部门反映消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来源:图文来自于 中国新闻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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